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条款修订]

豫国税发[2003]323号

全文有效 来源:河南税务局 发布时间:2003-12-10 人气:42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河南省税务系统中的“国税局”等表述已修改为“税务局”,并印发《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以加强税务系统对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发票印制工作流程,明确印制企业资格认定、审批权限、印制通知书要求、监制章管理、防伪专用品使用、安全保密及质量管理等规定,并设定相应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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