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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工具
衡器(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包括计数或检验用的衡器;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
体重计,包括婴儿秤;家用秤
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衡器的零件
输送带上连续称货的秤:
电子皮带秤
恒定秤、物料定量装袋或装容器用的秤,包括库秤:
定量包装秤
定量分选秤
配料秤
其他衡器:
最大称量不超过30千克:
计价秤
弹簧秤
最大称量超过30千克,但不超过5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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