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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本市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工作的通知
沪商市场〔2024〕159 号
全文有效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人气:481
摘要:
根据国务院和商务部相关要求,上海市自2024年4月24日至年底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享受1万元或7000元补贴。补贴申请可通过手机端小程序或电脑端网站提交,审核通过后由市商务委汇总信息,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标签:
车辆购置税
采矿业
新能源
医药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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